国家土地管理局政策法规司关于对临时用地审批权限问题的答复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22 22:25:33   浏览:8038   来源:法律资料网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国家土地管理局政策法规司关于对临时用地审批权限问题的答复

国家土地管理局政策法规司


国家土地管理局政策法规司关于对临时用地审批权限问题的答复
国家土地管理局政策法规司



山西省土地管理局:
你局《关于工程项目临时用地审批权如何解释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因工程项目施工,需要材料堆场、运输道路和其他临时设施,在征用土地范围以外另行增加临时使用集体所有土地的,按照《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办理。除此以外,建设单位因施工,需要在征用
土地范围以外增加的临时用地(包括集体所有土地和国有土地),按照《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办理。

附:山西省土地管理局关于工程项目竣工临时用地审批权如何解释的请示
(1991年9月11日)
在《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工程项目施工,需要材料堆场、运输道路和其他临时设施的,应尽量在征用土地范围内安排。确需要另行增加临时用地的,由建设单位向批准工程项目用地的机关提出临时用地数量和申请,经批准后,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签订临时用地协议,并按该
土地前三年平均的产值逐年给予补偿。在《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建设单位因施工需要。在征用的土地范围外需要增加临时用地的,应当向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提出临时用地申请,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为正确理解和贯彻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明确两法规
定临时用地审批权限的关系,特向政法司请示,两法临时用地审批权作何解释。



1991年10月29日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安徽省城镇廉租住房租金管理实施办法

安徽省物价局 安徽省建设厅


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城镇廉租住房租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皖价房〔2005〕143号   




各市、县物价局、房地产管理局:
为规范城镇廉租住房租金管理,保障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我们制定了《安徽省城镇廉租住房租金管理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反馈省物价局和省建设厅。

安徽省物价局 安徽省建设厅
二○○五年五月二十三日


安徽省城镇廉租住房租金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城镇廉租住房租金管理,保障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权益,根据《价格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城镇廉租住房租金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05〕405号)及《安徽省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皖政〔2002〕111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安徽省城镇规划区内廉租住房的租金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廉租住房的租金管理,是指享受廉租住房待遇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承租廉租住房应当交纳的住房租金或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的租金补贴标准。
第四条省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廉租住房的租金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省廉租住房的租金管理原则、管理办法;市、县(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地区廉租住房租金的制定和管理。
各级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协助价格主管部门做好廉租住房的租金管理工作。
第五条廉租住房租金实行政府定价。
承租廉租住房的租金标准由市、县(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的租金补贴标准由市、县(市)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核定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六条承租廉租住房租金标准原则上由房屋的维修费和管理费两项因素构成,并与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
维修费是指维持廉租住房在预定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所必须的修理、养护等费用。
管理费是指实施廉租住房管理所需的人员、办公等正常开支费用。
第七条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的租金补贴标准,应当按照市场住房平均租金标准与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的差额计算。
第八条廉租住房计租单位应当与当地公有住房租金计租单位一致。一般以建筑面积或使用面积为单位计租,具体由市、县(市)在制定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时确定。
第九条制定和调整廉租住房租金标准,应当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听取社会各有关方面的意见,并按成本监审的规定程序操作形成。
第十条廉租住房租金标准制定和调整,应当在执行前15日内在媒体上公布,并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或政府信息公告栏等方式进行公示。
第十一条家庭因收入等变化而不再符合租住廉租住房或享受住房补贴条件而继续租住或享受住房补贴的,应当取消其廉租住房保障资格。租住廉租住房的,在合理的期限内收回廉租住房或按市场租金补交租金差额;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的,停止住房租金补贴。
第十二条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廉租住房租金监督检查,廉租住房管理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或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对违反价格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价格行为,由政府价格管理部门依据《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省物价局会同省建设厅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过去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内地何以成了某些港人眼中的“红灯区”

    杨涛


深圳警方18日在为期三个月的“夏季百日行动”重点整治沙嘴村时,一举抓获多名嫖宿男子,其中一名廖姓港人在接受处罚时,竟出示香港警员证并自称警察,以冀深警看在同行的情分上“高抬贵手”。福田警方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一些港人周末到沙嘴嫖宿,警方对此不会以罚代刑,将根据内地法律作出严肃处理。(《法制晚报》8月19日)
前不久,香港立法会民主党九龙东区候选人何伟途因为在东莞涉嫌嫖妓,被东莞市公安局予以收容教育(劳动教养)6个月的处罚,目前正关押在位于大朗镇的东莞市看守所。
某些香港人士来内地呷娼嫖妓在一些地方是公开的秘密,这二起事件只是被暴露出来了的而已。那么,这些香港人士何以喜欢到内地来寻欢作乐,将内地当作他们的“红灯区”呢?这当然与内地这十几年来经济发展迅速、环境改善,各种休闲游乐设施日趋齐全,在受到国外的一些腐朽思想侵蚀下,导致一些地下“妓院”快速滋生有关。但是不可忽视的是,也与我们主观上的一些因素有相当关系。
 一些地方在片面强调经济的发展,忽视精神文明的建设,“只要拾到篮子里的都是菜”,于是,娼妓这类“无烟工业”能给地方带来税收,他们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导致“红灯区”在一些地方泛滥成灾。还有一些地方更是将“不抓嫖、不抓赌”作为改善投资环境的一项措施,在招商引资中明确承诺不对外商嫖赌行为进行查处。某地县委书记甚至公然指令公安局长,立即无条件释放查获的嫖娼的外商。这样就让一些来该地投资的香港商人高枕无忧,也给他们造成错觉,认为在内地嫖娼应该都没有事情。
某些港人喜欢将内地当作他们的“红灯区”,恐怕与我们的打击不力也有很大关系。我们打击卖淫嫖娼喜欢使用一些诸如“夏季百日行动”的“运动式”、“周期式”的做法,平时一些地方“红灯区”泛滥成灾,当地政府和警方不闻不问,甚至有一些地方官员和警察作为这些“地下妓院”的“保护伞”。运动来临,又总是有一些官员和警察通风报信,能得以查处廖廖无几,即使偶然被发现,也大多罚款了事,真正处以劳教重罚的是少之又少,这无疑让某些港人心存侥幸心理,更加系上一条“保险带”。
内地一些地方官场腐败和糜烂之风,无疑也助长了某些港人将内地当作他们的“红灯区”爱好。诸如赖昌星的“红楼”传奇至今仍是时有耳闻,某些地方官员在不法商人安排下带头呷娼嫖妓成为一种时尚,他们不仅没有惹祸上身而且官越当越大,这不免让某些本性不良港人和香港官员攀比效防。而在香港,由于对官员嫖妓特别是接受免费嫖妓的严厉处罚无疑让他们不敢在自家门口轻举妄动,香港警队高级警司冼锦华因为接受4名妓女免费性服务竟被重判3年监禁。
不过,现在看来,内地将不再是某些好色港人的“红灯区”和“天堂”了,何伟途被东莞市公安局处以劳动教养6个月,深圳警方也将会根据内地法律对抓获的那位廖姓港警作出严肃处理。不过,我们更希望下大力气清理“红灯区”生存的土壤,改“运动式”执法为经常性执法,让内地真正成为守法港人的天堂。

通联: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检察院 杨涛 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硕士   邮编:341000   
tao1991@tom.com
tao9928@tom.com